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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车迷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温州车迷俱乐部章程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 1.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俱乐部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不得兼任出纳,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 2.本俱乐部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监督。俱乐部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。 3.组成审核组:由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中各推荐一名作为审核员,财务月报表由三位审核员审核。 4.本俱乐部的所有费用支出,必须凭据报销,由经手人在报销单据上说明支出事由,并且必须在费用支出后一个月内向本俱乐部出纳报销。 5.所有费用支出必须事先报批,费用支出数额在500元以内,由俱乐部秘书长核准;费用支出数额在500元以上至5000元以内,由秘书长审核,俱乐部分管财务副会长核准;费用支出数额在5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内,由秘书长、分管财务副会长审核并报俱乐部会长办公会议表决核准;费用支出数额在50000元以上,由秘书长、分管财务副会长审核并报俱乐部常务理事会表决核准。 本制度经俱乐部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 温州车迷俱乐部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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